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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

背后的故事——来自起草组组长杨铁黎教授对北京市36号文(北京市体育产业实施意见)的解读 附全文


发布:2015-08-08 来源: 体育BANK
  未来十年,北京的体育产业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大家有哪些机会可以参与到体育风口中来?又如何才能抓住政策利好提早进行布局?感觉没有头绪?别慌!北京东城体育产业协会和体育BANK共同主办的第13期沙龙邀请重要嘉宾对北京市的体育产业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北京市36号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起草组组长,来自首都体育学院的杨铁黎教授讲述36号文出台前后过程中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高屋建瓴
  首先,杨教授介绍了当时的整个工作班子。由张建东副市长牵头,北京市体育局当时的李颖川局长任副组长,可以说是高规格的配置。在动员会上,张市长提出了三点要求:质量高,有特色,具有可操作性。杨教授一一阐述了他对于这三点要求的理解和在文件中的落实。
  第一,质量要高,必须吃透46号文件的精神,还要结合北京的一些实际情况,而且还要符合写意见的体例和文本。同时,我们的文件在文字上、观点上、理念上要有突破,要代表北京的水平。
  第二,特色鲜明,如果仅仅把46号文件进行翻版,意义不大,所以一定要有北京特色,有首都特色。
  杨教授认为,首都特色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习总书记来北京调查时候指出的北京的城市战略定位: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研发中心,这是一个总体定位(需要注意的是没有提到经济中心,而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将把非首都的功能疏解)。
  其次,北京是中国唯一的奥运城市,北京奥运会七年的筹办和成功的举办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奥运遗产。这体现在三个方面,1)留下了非常现代化的体育场馆设施,除了鸟巢、水立方、奥林匹克公园这一块,在大学也有一批可以承办大型体育赛事的场馆;2)留下了一批懂得市场规则、国际规则的体育赛事经营管理人才;3)经过这七年的奥运会筹办,北京市民也有了很强的体育意识、健身意识。这些奥运遗产都要在文件中有所体现。
  此外,还要体现首都优势,首都优势是什么,这里是国家体育总局的所在地,北京的信息最畅通,跑资源的话人家是跑步进京,我们不用跑步,我们就在京,这是我们的优势。同时,北京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最多,可以为我们的政府、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科技、体育、文化的咨询和信息。我们可以借助他们的智慧,借助他们的观点来完善我们的观点。
  还有一点,京津冀协同发展议定书的签订,还有冬奥会的申办都有利于进一步稳固北京在体育大发展中的优势地位。
  第三,也是最具现实意义的一点是文件要具有可操作性。36号文件是北京的,既要有北京特色,同时又要能落地,这才能真正发挥它的效力。针对这个情况,专家组做了三个层次的调研。
  第一个层次是北京市各委办局主管部门的调研,为什么先找委办局,目的是听听他们有哪些想法,这是第一个需求,第二个需求是看看目前各委办局各自领域里有哪些优惠政策,能否把他们的政策转化到体育领域,包括文化产业、金融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等。
  第二个层次又召开了企业界的研讨会,目的主要想了解企业界这些人士,在46号文件发了以后还有哪些困惑,还有哪些需求,遇到了哪些问题,在这个文里我们尽可能的希望帮企业切实解决这些问题。
  第三个层次则是对专家学者的调研,了解他们对这个文件起草的基本思路理念,还有组织结构。通过这三个方面的调研,达成了一个基本的共识。
  36号文最后是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政策措施;第四部分组织保障,总共27条。

  接下来,杨教授重点对36号文的一些特色内容进行了更深入详细的解析。
1“数据来说话”
  总目标里有这么几组数据,到2025年体育产业的总规模达到3000亿,大家说你这3000亿怎么来的,实际上我们当时根据2014年北京市体育产业的规模大概是1000多亿,如果现在按15%的增长率,十年以后是2500亿,当时我给他们这样推算的。这个文件出台以后必然会对这个市场有刺激和拉动作用,它的发展速度要超过15%就按20%来算,现在的基点是1000亿,增长20%就变成2000亿,加在一起3000亿。这个数字反映的是什么呢,是规模。
  第二个数据是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70%以上,现在是40%多。实际上北京市除了体育用品业都是我们的服务业,这里有个数据。我不知道大家关注过体育产业统计,体育产业统计有这么几大项,第一项叫体育组织管理活动,体育赛事管理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中介活动,其他体育活动。这五项归到体育服务业。还有三项叫体育用品服装鞋帽的制造,体育服装鞋帽的销售,还有一个体育场馆的建设。
  制造肯定不是服务,建筑肯定不是服务,我们销售算不算服务,体育用品的销售,我们看商场体育用品的销售,这些他们就属于。按这个来推算达到70%是没问题的,达到70%是什么样的状态呢,实际上就是达到国外发达国家的水平,我们现在基本上倒三七,服装鞋帽占70%多,服务业30%左右,北京40%多算是好的。因为有奥运城市的契机,70%的目标有望实现。
  第三个数据是培育3-5家国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的上市企业,实际上这个目标我们在十二五规划当中就提出了,但是实现的不太好,在十三五我们又提出来了,通过十几年的发展,现在有几家企业正在准备这方面的工作。
  还有一个数据,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50%以上,北京现在其实就已经达到45%以上,因此这个目标很容易达到。原来第一稿写的是700万人口,后来讨论决定把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都放在一起都达到50%,这样来定目标。
2“改革有亮点”
  整个文件有四大重点任务,一个是深化体育体制改革,一个是提供体育产品和服务,一个是促进体育消费,还有一个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那么这个文件里有哪些亮点,我觉得第一个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就是最突出的亮点。其他的文件我也看了,上海的,广州的,江苏的,天津的都没有提到改革试点,我们这里五个改革试点。
1)体育项目职业化的改革试点
  第一个意思就是体育项目职业化,就是在现有三大球的基础上我们在职业化项目上进一步的扩大,挖掘那些有市场价值的项目,第二块试点是加速推进俱乐部的市场化和职业化改革,俱乐部的经营要采用法人治理结构。
2)体育场馆的管理改革试点
  体育场馆改革试点我们这里也是从三个方面来讲。第一个国有企业的体育场馆,我们试点什么,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把体育场馆和职业俱乐部融合,像首钢,以股权的形式融合,提高它的效益;第二个试点是学校、事业单位还有一些公共体育场馆,我们可以尝试委托第三方来经营,就是我们在这里提出来的。第三个是北京市的一些品牌场馆,可以进行品牌输出、技术输出、人员输出。像五棵松体育馆现在做的比较好,他在重庆已经合作了三个馆了,在成都一个馆,而且现在跟他们合作的还有很多,主要是他们的商业模式输出、人员输出、技术输出。
3)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试点
  人才培养模式我们这里谈的是什么呢,是市场化的体育人才。目前竞技体育人才方面的人才培养,一个是体制内的,一个是体制外的。所谓体制内是通过体校这样的一个培养体系,体制外是社会资本投入,像丁俊晖这样的,现在很多高尔夫的,网球的选手基本上都是靠体制外了。我们要打破体制的壁垒,实现体制内外自由流动,这个是一个试点。
  再有一个我们进一步强调,我们鼓励国内的优秀运动员到国外发展,也鼓励国外的优秀运动员,愿意为中国做贡献的,以多种形式参与本市体育发展。像马布里这样的,他给北京带来的不仅仅是冠军的问题,带来了球迷市场。而且带起了一个首钢的团队,这种人才我们非常需要。
4)体育赛事管理运营改革试点
  这里也是个问题,因为在46号文件里提出,一个是取消商业赛事和群众体育赛事的审批权。所以我们这里也鼓励各种社会资本办赛事,虽然说赛事审批权取消了,现在看来效果并不显著,特别是我们调查企业,现在一取消反倒有一些难了,原来审批难,现在没有审批了遇到很多麻烦,第一个麻烦公安说你没有审批不能举办,哪审批的,你自己创造的。第二个麻烦是赞助商,你什么级别的比赛,首先要求你有这审批那审批,再有一个赛事需要从国外进一些设备,海关会问哪批的,这些带来一系列的麻烦,所以现在还没有配套,我觉得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这里我们想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群众性体育赛事,我们希望政府以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来购买,来提供。第二个赛事所有权的问题,很多民营企业研发了很多好的赛事,而且研究成功了,被政府或者协会收购了,产权成他们的了。所以我们这里强调什么呢,谁研发,谁策划,谁投资,这个赛事所有权就归谁,这个是一个试点。
  还有就是刚才我说的,取消审批权以后遇到很多困难,我们这里特别强调,公安、城管还有其他的一些部门,尤其是像民营,公安一上成本很高的,根本办不起的。我们这里提出一点,制定收费标准,就是你多大规模的赛事,什么级别的赛事出多少人,每个人补贴多少。
  这样我想说很多事情不是一蹴而就的,一个文件解决不了所有问题,这个文件之后还会有很多配套的文件出台。
5)体育协会实体化改革试点
  体育协会实体化试点什么呢,协调与政府机关脱钩,它的核心是什么,基础是什么,实体化,协会不实体化脱不了钩,脱不了钩还是政府的影子。所以我们这里也提出了实体化。
3“大而化之,携手并进”
  文件中的第二大任务是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这个是根据46号文件的题目来选的,46号文件题目是什么,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发展体育产业怎么发展呢,就是提供服务,提供产品。
  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一个是高校,我们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研发产品,然后到市场转化,这个是一块。
  再一个我们现在强调的是科技类和服务类的企业,我们要多做贡献,你们大家可以上网查一查,我们有一个文件,北京服务类综合试点改革的一个文件,是国务院批的,北京市人大提出这么一个议案,这个文件专门提到我们科技服务类的产品纳入到一揽子工程,这对我们是有利的。
  此外,还强调在2025年之前,我们在北京重点培育5-10个体育服务类的知名企业,还有一个我们鼓励通过并购联营等形式,成熟的企业向海外扩展,现在我们知道比较成功的就是万达,我们鼓励北京的企业这样去做。
  最后,发展壮大体育新业态,就是体育产业不能就体育谈体育,谈体育很狭窄,怎么办。我们希望交叉、渗透,与其他行业进行联动。交叉领域它的成功概率非常高,因为空白点多,需求大,借助其他领域的优势进入到体育产业里,我觉得对于体育产业的发展很有好处。
  第三大任务就是促进体育消费,这个促进体育消费就是刚才我说的,前面是提供产品促进消费,紧扣46号文件,促进消费别的不多说了,我这里有一个亮点,一个是青少年的三大球联赛搞起来,通过协会也好,通过学校的教育系统也好,以政府购买的形式办。第二个一卡通,这个就是我们借鉴了文化产业的政策,影视剧院的联盟,人家就是一卡通了,体育北京市先试点,我们也搞一卡通,这个场馆费用最后怎么去结算什么的,这个是另外一个方式,但是我们去探索,北京探索好了我们就去京津冀探索。
  建立完善体育保险制度,体育保险制度的建立我想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解决家长、学校的后顾之忧,一些体育运动,特别是攀岩、游泳、探险、拳击等等风险比较大,我们通过这个可以解决。同时也给保险业带来机遇,保险业以前没有这个产品,现在开辟了新的领域。
第四大任务是京津冀体育协同发展,即所谓京津冀三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比方说我们在探讨北京的优势是什么,赛事优势,人才优势,还有人才培养优势,科技研发优势。天津呢?是体育用品的研发以及体育旅游,河北呢?生态休闲,还有滨海旅游、草原旅游,甚至后续冰雪体育休闲旅游,三地共建生态体育圈,协同发展。
4“细致入微”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那些具体政策措施中都有哪些不得不说的利好消息。
  首先金融政策,46号文件写的叫社会资本,金融政策有两个亮点,北京大家都知道,从2007年就开始了,5个亿的体育产业引导金,到现在八年了,其他的城市才开始搞。但是北京现在搞引导金同时搞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实际上我们升级了,这个是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同时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研发体育金融产品,相关的理财、贷款等,这是我们在金融方面力争有一些突破的地方。
  第二个是消费这一块,现在中国人很习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块我们还要有,支持百姓的健身消费;第二个探索一卡通;第三个我们把一些过去的补贴形式,就是政府补贴给企业了,现在我拿出一部分来,可以补贴给消费者,让消费者直接受益,实际上这个钱还在市场上流动产生GDP,这是又一个消费政策。
  第三个税收价格政策,这里我想转达一下,我们论证报告的时候税务局有一个负责人他就说了,认定高新技术的体育企业减25%的税率。再一个按文化体育事业的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按3%收。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很少有人去申报,税务局的处长说很少有人申报,实际上他也在等你。
  这里还有一个健全人才培养政策,人才培养政策我们这里除了遵循了46号文件里的精神,我们这里还有两个亮点,一个是在引进高端人才上我们这里按高新技术行业的那些待遇。体育产业的高端人才可以和高新技术的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第二个亮点,人才培养政策里面政府出资,每年向国外派遣100名优秀体育人才赴境外学习,其他的地方都没有。
还有一个在健全创业扶持政策,这个也做了贡献。在京注册的的体育服务类科技类企业和经认定的创新型体育孵化服务机构新建购买租用办公用品的按相关优惠政策给予补贴支持。
  最后一个在健全创业扶持政策方面,我们也做了贡献。最关键的一条,在京注册的体育服务类、科技类企业和经认定的创新型体育孵化服务机构新建、购买、租用办公用房的按相关优惠政策给予补贴支持。目前政策是这么写的,第一年补贴50%,第二年补贴30%,第三年10%。
还有一些政策最后成稿的时候取消了,可能目前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所以就没有写进文件,我们在这里也做了最大的努力,为企业和消费者做些贡献,希望我们这个文件真正能为北京体育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也希望各位利用这个东风发展起来!
  看过之后,是不是觉得对于如何入手北京的体育产业大发展有了更深的认识呢?不管怎么说,纲领永远都是概要的,具体如何实践还需要各位发挥企业家精神,真正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来。

以下为全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
  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精神,着力深化改革,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充分发挥体育消费在推动首都科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着力扩大体育服务和产品供给,着力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着力促进大众体育消费,加快形成主体多元、有效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格局,促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引领健康向上的体育消费方式,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突出首都特色。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立足奥运城市,发挥首都优势,紧抓申办2022年冬奥会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将满足群众体育需求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激发体育消费活力,推动体育产业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新亮点和新增长点。
  ——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配套政策,既要把体制内资源盘活,又要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发展的积极性,营造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推动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发挥市场作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坚持市场导向,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培育多元市场主体,优化体育产业结构,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拓展体育消费空间。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培育体育健身消费理念,激发群众体育健身热情;不断完善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机制,努力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使体育消费成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体育产业体系,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000亿元,实现增加值500亿元左右;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组建一批集团化、连锁化的大型体育服务企业,培育3至5家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上市体育企业,不断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市民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体育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体市民。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体育体制改革
  1.深入推进体育项目职业化改革试点。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改革创新体制,发展足球运动,全面实现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基础,加快推进网球、台球、拳击等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职业化、产业化发展。建立和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职业体育俱乐部和专业体育表演团队,支持职业体育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引导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北京汽车排球俱乐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俱乐部的市场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2.深入推进体育场馆管理改革试点。加快国有体育场馆所有权和运营权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国有体育场馆所有权单位在市场化评估的基础上,以场馆资源作价投资入股职业体育俱乐部;探索将国有企业和学校等国有单位的体育场馆运营权交由第三方运营机构经营管理,激发体育场馆活力。鼓励本市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企业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专业技术和人才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运营。打造2至3家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企业。支持发展智慧体育场馆,加快利用现代科技方式提升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水平。选择3至5家体育场馆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鼓励以体育场馆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委、市国资委、市体育局)
  3.深入推进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推动体育运动人才培养模式多元化,支持社会力量开办体育运动人才培养机构,支持职业体育俱乐部加大对体育人才培养的投入,支持社会化培养的体育运动人才进入本市各级专业运动队。开展体育人才自由流动试点,支持运动员、教练员职业化、市场化发展,鼓励和推动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赴境外接受训练、培训和比赛,以提升运动、执教水平;积极吸引境外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及体育教师以多种方式参与本市职业体育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4.深入推进体育赛事管理运营改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组建体育赛事企业,举办各类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打造自主品牌赛事。丰富业余体育赛事,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力量广泛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予以支持,允许赛事所有权归相关企业及社会力量所拥有。市公安、城管执法、新闻出版广电、卫生计生、消防等部门要根据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的保障要求,积极为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提供服务,并明确服务种类、工作流程和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消防局)
  5.深入推进体育协会实体化改革试点。选择若干体育行业协会开展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体育协会管理,鼓励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组织发展,积极培育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引导其提供相应的体育服务与产品。加强体育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相关保障机制,为志愿服务创造良好条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委、市体育局、团市委)
  (二)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
  6.支持社会力量积极提供体育产品和服务。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各类体育企业,在体育场馆设施运营、公益健身服务体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借助北京产权交易平台等资源,创办辐射全国的体育资源交易平台。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兴办各类体育中介服务组织,面向体育企业提供人力资源、财务、法律等各类中介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旅游委、市国资委、市体育局、中关村管委会)
  7.加快体育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体育类企业加大协同创新力度,研究开发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含量的体育用品。加快推动一批现有新技术、新产品向体育领域转化,提升体育行业技术与装备水平。鼓励体育服务类和科技类企业加强合作,开展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建立市场化的项目发现、筛选和培育机制,将体育服务业纳入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对于将体育与科技、金融等融合,具有创新性的项目和企业,给予资金和相关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
  8.扶持体育企业做强做大。鼓励推动符合条件的体育服务类和科技类企业上市,支持体育企业并购重组,培育和组建3至5家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上市企业。在竞赛表演、休闲健身、体育传媒、场馆运营、电子竞技等领域,选择培育5至10家大型体育服务企业。支持各区县打造品牌俱乐部、示范场馆和精品赛事。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加强与国外体育文化机构合作,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共建营销基地等方式,推动体育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开拓境外市场。鼓励境外优秀体育服务类和科技类企业来京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
  9.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利用。严格落实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有关规定,加快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设施,打造“一刻钟健身圈”。强化资源整合,充分开发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户外广场、公共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活动场所和健身设施,鼓励可拆装式游泳池、可拆装式体育场馆等体育设施建设。加强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评估工作。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县政府)
  10.培育壮大体育新业态。丰富体育产业内容,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影视动漫、广告会展、网络传媒、建筑、金融保险、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相关业态的发展,提供多样化的体育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体育影视、体育动漫、体育文化创作。鼓励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运动健身技术装备、运动营养保健食品药品等研发制造。创办中国(北京)冬季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以龙潭湖体育产业园区和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为重点,推动体育服务类和科技类重点企业集聚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区县规划设立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文资办、市金融局)
  (三)大力促进体育消费
  11.促进群众健身消费。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与促进群众健身消费相结合。大力支持发展健身跑、健步走、足球、篮球、排球、网球、自行车、轮滑、武术、游泳、冰雪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体育项目。鼓励各区县根据自然、人文资源发展特色民俗体育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鼓励企事业单位提供一定经费用于开展职工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2.加强青少年体育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运动项目,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推进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联赛发展。加强对青少年的体育培训,积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中小学生到体育俱乐部参加体育运动技能培训,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团市委)
  13.促进康体结合。倡导运动促进健康的理念,培养群众终身运动的习惯。大力发展运动康复医学,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运动康复科,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体质测定、运动康复和营养膳食等各类机构。完善市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市民体质监测报告。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大、中、小学生提供体质健康测试服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建设,为群众体育运动提供科学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倡导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发挥体育锻炼在慢性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科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
  14.提升体育消费的信息化水平。深入推动体育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加快推进体育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消费新空间。推动互联网金融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体育类电子商务平台发挥技术、信息、资金优势,为体育消费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资办、市金融局)
  15.建立完善体育保险制度。制定实施促进体育保险发展的具体办法,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强化对体育产业发展的保障作用。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探索开发大型体育赛事责任险、学校体育险、体育旅游险、户外运动险等保险产品和服务,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四)推进京津冀体育协同发展
  16.促进京津冀体育产业合理布局、集群发展。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三地各自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体育产业,打造一批符合市场规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和体育产业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17.完善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大力促进京津冀体育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一体化市场体系,逐步实现人才、场地、资金、信息以及项目等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形成产业发展合力。支持三地相关单位组织跨区域体育竞赛和业余联赛。联合河北省、天津市建设特色鲜明的体育休闲旅游基地,打造京张冰雪体育休闲旅游带,建立2至3个生态体育公园。(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委)
  三、政策措施
  18.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政府设立体育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体育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银行、担保等机构建立针对体育产业的特色支行、体育金融专业服务团队,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债券、信托资金等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新途径。鼓励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各类投资机构,加大对体育产业、体育新兴业态和体育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继续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中关村管委会)
  19.健全体育消费政策。安排一定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探索推行体育消费一卡通,将符合条件的具有公益性、大众化的体育场馆设施使用和消费项目纳入其中;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途径,由补贴体育企业向补贴群众体育消费转变,拓展体育消费新空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体育局)
  20.完善税费价格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等政策。对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体育场馆、体育学校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体育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体育赛事活动、优秀运动队、公益性体育设施等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体育局)
  21.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将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纳入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新建和改扩建体育场馆可适当提高容积率指标。严格落实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有关规定,确保群众健身类公共体育设施与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及时交付使用。已建成住宅小区无公共体育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标准要求,具备条件的,要通过改造等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公共体育设施。鼓励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在已建成住宅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和存量房产,在符合规划情况下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体育局)
  22.健全人才培养政策。借鉴中关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研究建立符合体育产业发展、有利于培养和引进国际水准的体育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工作机制。对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体育人才,视实际贡献及本人需求,纳入相应政策范围。建立健全体育人才认定机制、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定工作,建立体育人才信息资源库和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实施体育产业人才国际交流项目,每年选派100名优秀体育产业人才赴境外学习交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管委会)
  23.健全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鼓励退役运动员、大学生等积极参与体育创业。支持社会资本创办各类体育创业孵化服务机构。对于在京注册的体育服务类、科技类企业和经认定的创新型体育孵化服务机构新建、购买、租用办公用房的,按相关优惠政策给予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4.完善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政策。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保护与开发,提升体育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建立体育无形资产交易平台,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等具备交易条件的体育资源公开、公平、公正流转。完善体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金融局)
  四、组织保障
  25.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体育产业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统筹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由分管体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济信息化、人力社保、财政、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税务、质监、新闻出版广电、统计、金融、知识产权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26.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北京市体育产业协会及各体育行业分会在制定服务规范、引导产业布局和拓展业务领域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建立预防与惩处并重的教育、监督和执法体系,加强体育组织、体育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形成公正透明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制度,不断健全产业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发布产业运行数据。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体育产业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7.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鼓励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体育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体育消费习惯,传播体育带来的正能量,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文化局、市文资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文件,切实把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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